从2013年起,所有有见证取样的工程材料送至本单位委托检测时,应由见证人员进行指纹验证后方可委托检测。

请监理单位及时去市质监站更新人员信息库并录入指纹。

未进行指纹录入的报告不能作为工程验收资料。

扬州市区外工程和电力、通讯、水利等其他行业进行工程材料委托检测应由见证人员持身份证、见证员证书原件(或相关证明文件)至质监站进行指纹录入,方可在检测机构委托检测。

扬州市质监站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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